由佛山牵头的这个城市群:力争四年建成超46万吨氢气供应体系

发表时间:2022-04-12 11:20

佛山日报讯 记者莫璇 通讯员冯翠萍报道:12月8日下午,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举行首次工作协调会,五省12市代表以线上线下参会形式,会同省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共同研究城市间跨区域协作模式。


12月8日下午,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举行首次工作协调会。/市发改局供图

今年8月,国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五部委联合批复同意由佛山市牵头,联合广州、深圳、福州、珠海、东莞、中山、阳江、云浮、包头、六安和淄博等城市组建的广东城市群为首批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


12月8日,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启动建设。/市发改局供图

广东城市群力争到示范期末实现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等八大关键零部件技术自主可控,并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配套应用,推广超万辆燃料电池汽车,形成超过46万吨的氢气供应体系,建成200座以上加氢站,降低氢气售价至35元/公斤以下(省内30元/公斤以下),构建完善的燃料电池汽车政策体系等目标。

会议围绕示范政策核心要义、示范考核管理办法、核心部件考核管理、示范评价信息平台等方面,解读了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政策,并结合相关考核内容提出工作建议。佛山作为牵头城市,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广东城市群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系统介绍相关工作要求等内容。

佛山市主要领导表示,广东城市群由五省十二市组成,是三个首批启动的城市群中,区域跨度最大、示范城市数量最多的城市群,大家要精诚协作,通力配合,扎实落实国家财政部等五部门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各城市产业优势,加快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培育与发展、构建完善的氢能供应体系、加强政策体系构建和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共建良好产业生态,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示范经验。广东城市群为期四年的示范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广东城市群进入推动落实示范任务的新阶段。

广东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城市群经过多轮专家评审,入围全国首批城市群名单实属不易。要坚持“合作共赢、协同发展”理念,抓紧推进示范任务,通过示范城市群创建,加快核心零部件技术水平提升、实现自主可控,推动整车购置和运营成本,提高燃料电池汽车经济性,为我国构建完整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条提供支撑,为促进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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